质量不符合约定,应当承担什么责任
时间:2010-06-07 15:57 来源: 互联网 点击:次
质量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。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,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、更换、重作、退货、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。
- 上一篇:储蓄合同纠纷之违约责任的承担
- 下一篇:一般而言,劳动者跳槽无须支付违约金
网友评论:查看所有评论
推荐新闻
热点新闻